1977年的纽约夏季,本来是没有什么可以期待的,迪斯科风潮加上一群热衷于摇滚的青年人而已,何况那年的气温又是历史上最高的。但是,还是发生了意外,城市里出现了首位连锁杀人狂。杀人狂在意大利裔的美国人混居地区横行霸到,被害者都是些棕色头发的女子,她们的人数不停攀升。城市陷入恐慌之中。小报戏称杀手为山姆的儿。人们四处找寻这个拿着点44口径凶器的罪犯,连黑手党的教父也出巨资悬赏抓。不过更可怕的黑手还在后面。JOEY T这名不折不扣的暴徒,与手下的一批走狗,开始疯狂地寻找杀手。他们认定邻居青年RITCHIE,一位普通的摇 滚青年就是那位杀手。人性荒诞的一面就这样暴露了出来。。强尼摆脱了在爱尔兰罪恶的过去到伦敦隐名埋姓生活下来。不料他从前的黑帮伙伴弗林从布里克斯顿(伦敦南部一地区)监狱逃出,并且计划在一些地方放置炸弹以扰乱爱尔兰和平进程。由于一直无法逃离布里克斯顿地区,他们只好躲在强尼的住所藏身。不过在强尼居住的街区却是龙蛇混杂。他的楼上是一家非法音乐电台,而楼下是一名叫做朱利叶斯的西印度人贩。罪恶肮脏的环境像一个巨大的黑洞吸附着强尼身上原有的罪恶细胞。当善于交际的弗林与那些黑帮成员慢慢混熟时,强尼却在想尽办法脱身,不断的和自己的黑暗过去告别。然而,不幸的是他错误的爱上了人贩朱利叶斯的女友瑞塔,从而一场爱恨交织的血腥大混战开始了,其中夹杂着种族文化矛盾,帮派仇恨,人性的极端罪恶……。